湘南学院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公告
摘自: 招生就业处
湘南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要求,面向全国各中学、体校、专业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在2008年3月31日进行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从中选拔各方面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到我校学习、训练。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项目:
(1)篮球 (2)定向越野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国各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待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材料:
1、《湘南学院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报名时领取,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三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项目;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获得比赛名次的参赛秩序册及成绩册原件。
(二)报名及测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30日,湘南学院苏仙校区办公楼一楼招生办(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北路8号),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31日, 湘南学院体育系体育馆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北路8号湘南学院苏仙校区内);
五、录取办法
(一)、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合格考生,将根据测试成绩排名,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指定网上进行公示。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由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二)、单考招生办法: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六、其它
1、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专业测试合格者签订《湘南学院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并交纳5000元录取保证金,入校后退还给本人。录取后不来者保证金不退。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735- 2865358(招生办) 0735-2865827(体育系)
13973543000(马处长) 0735-6882678(周主任)
13975582316(屈老师)
(本公告解释权归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
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08年2月28日